宁海县司法局主要职能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组织制定本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,编制司法行政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(二)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县委部署,起草全县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乡镇、部门、企业、基层单位开展依法治理,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。
(三)管理指导全县的律师工作。
(四)管理指导基层司法行政、人民调解工作
(五)管理指导全县的公证工作。
(六)管理指导全县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工作。
(七)管理指导全县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。
(八)组织、管理、指导、协调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。
(九)管理指导全县的“12348”法律服务热线工作。
(十)管理指导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。
(十一)负责本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。
(十二)承办县委、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。